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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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97年4月26日制定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:本會名稱為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系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 二 條:本會以聯繫會員情感,協助系上推廣與系友相關事務,並交換理論實務心得,以提升企 業管理知識與技能,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為宗旨,非以營利為目的。 第 三 條:本會會址設於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(台南市大學路1號光復校區)。 第 四 條:本會之任務如下: 一、促進系友之交流聯繫與資訊交換。 二、辦理企管相關領域學術實務及教育推廣活動。 三、提供系友徵才資訊諮詢服務事宜。 四、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活動。 第 二 章 會 員 第 五 條:凡國立成功大學企管學系畢(肄)業系友、企管及國際企業研究所畢業(肄)業之所友 及企管系進修學士班畢(肄)業系友皆具會員資格。 第 六 條:正式會員:凡繳交會費者皆為正式會員。 永久會員:凡正式會員,一次繳足一定額度會費,即視為永久會員。 第 七 條:正式會員繳納會費後得行使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。 第 八 條:會員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或罷免權。 第 九 條: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、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。 第 三 章 組 織 第 十 條: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。 第 十 一 條: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: 一、訂定與變更章程 。 二、選舉或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。 三、議決入會費用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。 四、議決團體之解散。 五、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。 第 十 二 條:本會置會長一人,由正式會員以無記名投票選舉之,亦置副會長至少二人,另設分會長五人,分別掌管企管分會、進企分會、企研分會、國企分會、碩專分會,選名次依得票多寡為序,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定之。 第 十 三 條:本會置執行長五人、秉承會長之命處理會務,由會長敦聘,大會同意產生,負責北區、中區、南區、高屏區及大陸區。另置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,並報會員大會備查 。 第 四 章 會 議 第 十 四 條:會員大會分定期與臨時會議二種,由會長召集,召集時除特殊情形外,皆應於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會員。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,臨時會議由會長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五分之一以上請求時召開。各分會可自行召開分會。 第 十 五 條:會員大會之決議以出席人數過半數或較多數之同意行之。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。 一、章程之訂定與變更。 二、會長、副會長之罷免。 三、團體之解散。 四、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。 第 五 章 經 費 及 會 計 第 十 六 條: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 一、入會費:每人新台幣壹仟元,入會時繳交。 二、常年會費:每人每年新台幣壹仟元,每年一月繳交。 三、永久會員會費:一次繳足新台幣壹萬元。 四、會員及各界捐款。 五、其他收入。 第 十 七 條:本會會計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 第 十 八 條:本會經費需經會長、副會長及各分會長審查並同意後,方可動用之。 第 十 九 條:本會於解散後,剩餘財產捐贈財團法人成功大學企業管理文教基金會,以指定用途專款專用於成大企管系。 第 六 章 附 則 第 二 十 條: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施行,變更時亦同。 |
組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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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友會分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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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友花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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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 |
如何加入系友會 |
會員獨享權利:知識饗宴-本系每年三、四十場精彩的名師演講J ※會員入會費: 一、入會費:每人新台幣壹仟元,入會時繳交。 二、常年會費:每人每年新台幣壹仟元,每年一月繳交。 三、永久會員會費:一次繳足新台幣壹萬元。 ※請匯款至戶頭,再傳真或來電告知 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府城分行 帳號:006-10-72458-9 戶名:財團法人成功大學企業管理文教基金會 |
系友聯絡小組 |
系友聯絡小組 地址:台南市東區大學路一號 成大企管系 系友聯絡小組 電話:(06)275-7575 #53308 (06)274-9830 傳真:(06)208-0653 E-mail:anita@ckmail.ncku.edu.tw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