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業規定
一、修業規則
三、畢業學分審查流程 (一)每年第一學期約10~11月、第二學期約3~4月註冊組發放歷年成績單供審查畢業學分 (二)系辦會以電子郵件提供學分確認表格請大家回傳 (三)自111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,須修讀「研究生通識」,請一併上傳學術誠信辦公室之「學術倫理證明」,以利系辦審查。(「學術倫理證明」請至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下載) (四)上述完成後,請於規定時間內至系辦進行畢業學分審查確認 (五)自碩二下開始,只要尚未畢業,每學期都需進行畢業學分審查 |
四、申請碩士論文口試流程 Step1:請於口試日期前一個月上網登錄(教務處教學資訊組),並印出「學位考試申請書」及 「Turnitin論文原創比對系統」檢查報告電子檔(含論文全文及百分比)請同時上傳此處 (研究生論文原創比對報告上傳-口試版) (檔名:學年度-學期_學號姓名_口試版Turnitin,例如 110-2_R46081001 王小明_口試版Turnitin) Step2:口試前三天請閱讀此注意事項,並至辦公室領取相關資料 Step3:口試當天請準備:(以下A、B二表都可在網路上印出) 【 A.B二表予口試委員評分及簽名,口試完成後,評分表和印領清冊交至系辦公室,口試合格證書完成後自行留存以備上傳】 學校相關規定 3. 學位考試費用標準
(論文題目.摘要.關鍵字詞均需中英文並附)
6. 原創性報告圖書館範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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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系辦離校相關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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